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綦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设立、调整和更名的决定
(2019年1月10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9年01月11日 17:05:16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夏昌铭 作者:
根据《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关于区县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经区委同意,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綦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额7名;原綦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更名为綦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原法制委员会整体划转,增加涉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面的职责,并将原法制委员会涉及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责调整至社会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