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有回复
2025年06月13日 08:24:05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马小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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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能耗费收费问题
符合相关合同约定
市民反映:居民用水已经向自来水公司交纳了每吨几元钱的供水费用,为什么物业公司还要向住户收取每吨一块多的供水费用?
区市场监管局回复:经查,反映群众为普惠尚城名都小区居民,其反映的问题涉及二次供水能耗费收费问题。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綦江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运营服务费的通知》(綦发改价〔2018〕25号)对于綦江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运营服务费收取有明确规定:“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公共供水企业管理后,执行统一的二次供水运营服务收费标准。公共供水企业在一次供水收费基础上,按0.75元/立方米收取二次供水设施运营服务费。现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在未改造移交前,仍按原管理方式收费”。普惠尚城名都小区二次供水设备尚未移交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运营服务收费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第七条明确约定了“本物业管理区域住宅生活用水属于二次供水范围,二次供水能耗费根据物业使用人用水数量,乙方按0.6元/吨向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该小区实际收取的二次供水能耗费为0.6元/吨,符合合同约定且低于移交公共供水企业管理后执行的0.75元/立方米收费标准,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向反映群众进行了反馈。
枫丹小区超市改造问题
已将改造建议反馈至产权归属方
市民反映:枫丹小区香集轩酒楼楼下超市(原来的重客隆、合一家),原本就是一个车库,已关门停业一年多了,能否把它调整改回车库,解决版画院停车难的问题。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回复:一、经核查,枫丹小区香集轩酒楼楼下原超市区域(曾为重客隆、合一家超市)已于2008年取得房产证,产权归属重庆枫丹实业有限公司,登记用途明确为商业性质,非车库。
二、按照《民法典》《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不能直接调整用途。如需调整为车库,需权利人提出申请,我局再按程序办理。
三、我局已将您的意见反馈至权利人重庆枫丹实业有限公司,权利人表示会认真考虑相关建议。
丽景九龙城市广场小区电梯不通车库
出于承重保障考虑未设计进出通道
市民反映:丽景九龙城市广场小区共计3栋电梯房,现只有3栋和6栋的电梯能直接下地下车库,1栋电梯不能直接到地下车库(电梯本具备下地下车库的功能,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关闭)。强烈呼吁相关部门重视解决这个问题。
文龙街道回复:经查,该楼栋负一层是商场(目前是家具城),同时产权也属于商场,修建电梯时,由于需要承重保障,故而延伸了电梯井,未设计进出通道。
马路违停严重 消防通道被挡
已开展违停整治与宣传劝导
市民反映:登科府售楼部旁边消防通道长期用石墩子挡住,且马路边上长期停满私家车,有时把井盖压坏,周边儿童、学生居多,出行既不方便,还很危险,望有关部门处理。
区公安局回复:针对您反映私家车违停问题,经核实,该路段确实存在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违停情况。区公安局已对该路段开展违停整治,同时对车主进行宣传劝导。区公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科学规划停车区域,完善交通组织,规范错峰出行。如您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可拨打电话023—85883200进行反映,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记者 吴文艺 实习生 杨婧妍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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