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角镇:用好《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11月30日 08:44:36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刘克洪 作者:
重庆綦江网消息(通讯员 周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近日,石角镇石角社区调解员运用《民法典》知识,化解了王爷庙楼栋外墙瓷砖修缮的费用纠纷。
位于该社区3组的王爷庙楼栋有四层楼,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涉及7户居民和2家商户,是不少群众赶场的必经之地。经过多年日晒雨淋,外墙瓷砖出现了部分脱落的情况,威胁着行人的安全。维修势在必行,但部分居民却在费用上存在不同意见,不愿出资修缮,社区决定出面调解。
“究其原因,还是意识问题,部分居民觉得外墙瓷砖脱落跟自己没关系。”社区党支部书记邹红说。找到了问题的根源后,社区组织调解员着手调解,讲解外墙瓷砖掉落对自己对他人的安全威胁,并充分结合《民法典》和《物权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调解。一番讲解后,社区居民陆续答应出资修缮。
据悉,通过用好《民法典》,目前该社区已成功化解4处栋楼的费用纠纷,其中3处已完成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