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3名男子面临法律制裁
2020年04月09日 09:18:44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胡大兵 作者:
重庆綦江网消息(通讯员 何海云 秦恒达)近期,我区警方抓获3名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破获两起非法狩猎案件。
去年8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娄某某、宋某、任某某为了食用和贩卖野生动物,在我区长田县级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用电击的方式猎捕了一头野猪、一只野鹿子和一只野山羊。犯罪嫌疑人娄某某、宋某、任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今年2月13日,区公安局对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犯罪嫌疑人娄某某、宋某、任某某已被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制裁。
民警提醒,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或者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涉嫌非法狩猎罪,将受到刑事处罚。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规定: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