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开展“精准扶贫·普法随行”专项活动
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
2017年12月25日 19:23:43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孙振营 作者:
本报记者 杨翼德
受各种条件制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成为普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普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区司法局局长安林认为,扶贫先扶志,致富先治心,要让群众真正脱贫,除了生产帮扶,司法部门要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将普法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
区普法办与区扶贫办联合发力,调动起全区所有街镇和部门扶贫责任人都参与到“精准扶贫·普法随行”专项活动中,扶贫、扶志和扶法有机结合起来,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物质和精神双重实惠,为建设和谐幸福新綦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应群众之急,解决涉法问题
12月12日,区司法局宣教科王成明一行到石壕镇紫龙村5组建卡贫困户穆文启家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咱老百姓不能不懂法,欢迎你们经常来给我讲法。”穆文启与司法干部结有不解之缘,对普法宣讲非常热情。
家住煤矿边,前些年,穆文启和许多村民一样,在附近一家煤矿下井挖煤,挣工钱养家糊口。
期间,穆文启还受过一次伤,伤好后继续干,从来不知道工伤赔付这回事。
2016年2月,穆文启被确诊为矽肺病,随即停止了上班,煤矿每个月支付他1000元疗养费。3个月疗养期过后,煤矿不再给钱。
穆文启病倒,家庭突然断了经济来源,两个孩子读大学需要生活费,穆文启找到煤矿要“说法”。煤矿分几次借了万把块钱给他,而且每次都打了借条。
钻了十多年矿井,最后落得一身病,老实巴交的穆文启不知道该怎么办。
2016年7月,穆文启到镇上司法所找到时任所长的李双波,请他支招。
“对这样一个特殊的贫困家庭,我们既要帮他解决问题,又要尽可能降低费用。”李双波说,到法院起诉煤矿要缴纳诉讼费,他权衡再三,选择申请劳动仲裁。
穆文启连表格都不会填,更不懂司法程序,全权委托李双波代办。
2016年10月,职业病鉴定结果出来了,穆文启被认定为七级工伤,煤矿应该给予一次性补偿。
然而,按照煤矿律师的算法,穆文启只能拿到11万元的补偿。李双波认为煤矿计算工资标准有误,据理力争。最终,煤矿和穆文启达成赔偿协议。2016年11月13日,穆文启拿到了14万余的补偿金。
“真要懂法才行。”穆文启感慨地说,镇上司法所这次司法援助,没有收取他一分钱的费用,帮了他家一个大忙。
越是偏远闭塞的农村、越是贫困的群众越是欠缺法律知识,面对这种情况如何破局?
“我们在普法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安林介绍,当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区司法局运用法律援助等手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群众挽回损失。
今年区司法局在“精准扶贫·普法随行”专项活动中,帮助群众解决一般纠纷240余件,疑难复杂纠纷11件,协助办理法律援助1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
解群众之惑,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4月,扶欢镇22户村民遇到一件棘手的事:第三批土地复垦补偿金已经打到银行账户上,村民却取不出钱来。
扶欢镇岚垭村村民杨作生就是其中一户。
2012年,杨作生将自家房屋复垦,按照政府相关标准,他可以领到5万多元的补偿金。
2016年12月,杨作生去世,他生前只领取了1万多元补偿金,剩余的4万多元到账后,妻子姜出芬,子女杨科、杨毓建都取不出这笔钱。
原来,户主杨作生死亡后,这笔钱成为继承财产,涉及到3个合法继承人财产分割,没有有效的法律文书,银行不知道这笔钱该谁来领。
扶欢镇这22户村民,都是户主去世,继承人财产分割方案不明确。村民不懂法,心中只有疑惑:按照传统,媳妇、儿子领取丈夫、父亲的钱,天经地义。到银行取不到钱,是不是政府干部故意把这笔钱卡起来了?
这成了当地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扶欢镇司法所所长潘华斌知道,只有让他们了解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维护他们切身相关的利益,才能解他们的法之惑。
潘华斌向镇党委汇报,由司法所帮助村民写诉状等材料,协调派出所出具户主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联系东溪法庭到扶欢镇蹲点办案,通过司法途径面对面化难题,解困惑。
今年5月,法院对22户村民提起的土地复垦补偿金继承案件分别作出调解,继承人达成资金分割方案,凭借法院的民事调解书,顺利取出了土地复垦补偿金。
“再遇到类似问题,村民就知道应该走司法途径了。”潘华斌说,以案释法解群众之惑,能有效帮助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扩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
扶法律之贫,提升法治意识
“我们开展一次赠送政策法治读物活动、一次法治宣讲活动、解决了一批涉法问题。”安林介绍说,该局以“三个一”活动为载体,开展精准扶贫普法宣传,扶困难群众的法律之贫。
在活动中,区普法办编制印刷发放《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手册》2万册,发放扶贫政策和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册。
全区各街镇部门近4000名干部职工参加宣传活动,到贫困村、农家院坝等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75场次,家庭面对面宣讲3700余次,受教育对象上万人。
“安装输油管道把我们土地占用了,至今不给赔付,我们准备去堵工了。”扶欢镇松山村一村民在潘华斌开展法治宣传时嘀咕。
“不能因为有矛盾就把路堵了,于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潘华斌告诉村民,遇到纠纷问题还得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来解决。
9月份,在镇司法所的协调下,松山村、民主村、大石板村分别与施工方达成赔偿协议,施工方支付三个村建设工程占用土地、地貌破坏、青苗赔偿等共计29万余元。
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司法干部下沉到基层宣讲,真正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也有效发现涉法矛盾纠纷,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所以后来的法律宣传,潘华斌都提前和村干部沟通,了解村民最想听什么,菜单点课,照单送法。
潘华斌清楚记得,9月5日,他到扶欢镇插旗村进行法治讲座。农民就土地流转、宅基地复垦、劳动纠纷等涉农法律知识,当场提了很多问题,请他指导。潘华斌一一作答。“讲座只用了1小时,答疑花了两个多小时。”
入脑入心的法治宣传,以案说法,以法明理,教会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