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缺失也是一种不正之风
2026年09月17日 09:06:10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周祥章 作者: 浏览量:

说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人们多聚焦于“吃拿卡要”。其实,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远不止“吃拿卡要”。

近日,市委书记袁家军在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盯住“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和直接服务群众岗位人员,突出违纪违法问题和责任缺失问题一起查。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除了“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外,基层干部的责任缺失,也是一种让老百姓深恶痛绝、需要认真清理整治的不正之风。

以往乡镇(街道)的中心、站所等职能部门,如今已改称“某某岗”。已制定实施的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把乡镇和街道应干的事分得清清楚楚。这些事,也分别落到了乡镇和街道职能岗内的每一位干部和工作人员头上。因此,每一位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村(社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也分别承担了相应岗位职责。履行好岗位职责,干好分内之事,就是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然而,极少数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比如一些安全监管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在监管中敷衍了事,即便到了现场也发现不了安全隐患。有的虽然发现了,也不督促整改到位;有的在直接服务群众岗位上,办事不认真,态度简单粗暴,使群众本该顺利办成的事变得艰难,甚至办不成。

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虽然权力不大,却与群众利益密切相连,与一个地方的发展息息相关。岗位责任缺失,虽然没有经济上的腐败,也没有“吃拿卡要”,却同样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危害极大、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

责任缺失同样必须追责。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就明确,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基本履职事项需要追责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乡镇(街道)及其工作机构、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是每一位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也是廉洁奉公的基本要求。我们不能错误地认为,只要不贪不腐、不违纪违法,在履职上放松一点就不会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坚持违纪违法问题和责任缺失问题一起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基本履职事项的,同样要追责。

特约评论员 马各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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