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
2026年01月20日 08:48:21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覃宁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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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科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6年1月19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科同志辞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