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02月05日 09:00:06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覃宁波 作者:
(2024年2月4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母明江主任受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凝聚代表力量、加强自身建设,唯实争先、守正创新,努力创造更多具有綦江辨识度的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为加快建设“多彩綦江·创新之城”而努力奋斗,为新时代新征程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