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02月05日 08:59:25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覃宁波 作者:
(2024年2月4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科所作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推进綦江法院工作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审判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信心、团结奋进,为加快建设“多彩綦江·创新之城”而努力奋斗,为新时代新征程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