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2024年01月11日 08:49:18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杨翼德 作者: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10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2月2日召开。
建议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工作报告;(三)审查和批准綦江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綦江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议万盛经开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五)审查和批准綦江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六)审议万盛经开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审议和票决綦江区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十一)选举;(十二)其他。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有关事项,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