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
2023年10月08日 09:01:13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金玉华 作者: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肖春蓝同志辞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9月28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肖春蓝同志辞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