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1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2021年09月27日 09:14:23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张宗祥 作者:
一、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12月在区影视会议中心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区委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地总结近五年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推进“多彩綦江·创新之城”建设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委员会的报告。
(二) 审查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
(四)选举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0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区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区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五、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区广大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