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2020年03月31日 12:14:20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吴双 作者:
建筑业是解决民工就业、支撑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目前,我区建筑企业普遍存在整体实力不强、管理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为了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特制定以下十条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资质升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由一级升为特级的,奖励200万元;二级升为一级的,奖励50万元;三级升为二级的,奖励10万元。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由二级升为一级的,奖励20万元。
二、鼓励企业多创税收。企业注册地在綦江区的施工企业年度入库新增税金首次超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区财政分别予以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走出去。注册地在綦江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外承包工程,以上一年度该企业外地产值在本地所缴纳的税收区级所得部分为基数,3年内,每年按照超过基数部分的50%由区财政专项补助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四、鼓励外地企业落户綦江。外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变更到綦江区注册的,3年内,一级以上建筑企业当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二级建筑企业当年纳税300万元以上的,按其缴纳税收区级分成部分的50%由区财政专项补助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五、鼓励企业建设优质工程。本区注册的施工企业总承包工程荣获国家“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荣获“国家级AA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荣获重庆市“巴渝杯”、“三峡杯”、“市政杯”优质工程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荣获“市级文明工地”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本区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被评为国家级工法、市级工法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补助;企业独立编制的被列为国家行业推荐标准或市级行业推荐标准的,每项分别补助5万元和3万元。
七、激励企业规范管理。注册地在綦江的二级以上施工企业,推行企业标准化建设,达到企业标准化验收标准并验收合格的,补助3万元;企业实行ISO9001认证成功的补助5万元。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金融机构对建筑企业的贷款余额纳入区对金融机构评价内容,确保贷款余额总体不下降。推进银企战略合作,搭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建筑企业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对建筑企业在授信额度、投标保函、抵押融资、贷款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
九、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建筑企业资产重组,企业在联合、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入库后,由区财政按同等金额补助给企业。鼓励企业增资扩股,依法吸纳社会自然人资金,壮大企业实力。
十、开展表彰奖励。每年根据企业税收、产值、支持地方公益事业贡献等情况,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会同区财政、区税务等部门,评选出区内建筑企业前十强,报区政府批准后,在全区予以表彰奖励。
以上政策措施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