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2020年禁渔期通告
2020年03月04日 09:44:11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胡大兵 作者:
为保护鱼类产卵繁殖,维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全区江河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将在全区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綦江区内所有天然水域。
三、禁渔内容: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内,禁止捕捞、游钓,禁止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在天然水域内扎巢采卵、挖沙采石。
四、法律责任: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内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禁渔违法行为的,由区农业农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110、85880543
特此通告!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