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公安局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十条措施
2020年02月24日 09:15:48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刘克洪 作者:
为坚决贯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扛起公安机关责任担当,有力有序服务保障在产复产秩序,綦江区公安局结合实际,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出台并实施10条具体措施。
一、成立服务保障在产复产工作专班。统筹全局服务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工作,针对疫情防控部门和疫情防控急需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以及维护城市正常运行所需单位,开通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对有紧急需求的单位及人员,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提供上门办或加急办服务。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23-85883320)
二、开通在产复产通行便捷及绿色通道。对运输重要防疫物资、蔬菜食品等应急性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有关生产原材料的货运车辆以及从事救援、防疫等特种车辆,确保优先便捷通行;对防疫物资有特殊通行需要的,可报公安机关核准后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保畅护送服务。
(联系人:霍进 联系电话:023-85883210)
三、提供 “车、驾、管”便民服务。认真贯彻执行“疫情期间重庆公安交巡警12项便民惠企服务举措”,交通违法处理和部分车驾管业务提供网上服务,依托“交管12123”手机APP等“互联网+”平台,推行“网上办”“自主办”“电话办”“延期办”“预约办”“急事特办”等“六办”服务,单位需要集中办理的车驾管业务可电话预约,公安机关上门办理。
(联系人:霍进 联系电话:023-85883210)
四、启用来(返)綦务工人员预防流行病自主申报平台。为在产复产单位人员服务管理提供便利,开通来(返)綦务工人员自主申报平台,协助排查上岗人员有无重点疫区及确诊病例接触史,指导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消除疫情蔓延扩散隐患。
(联系人:徐彦军 联系电话:023-85883025)
五、提供公章备案快速服务。疫情期间有公章刻制需求的单位,公安机关提供咨询服务,快速备案。
(联系人:喻世荣 联系电话:023-48602626)
六、优化户籍窗口便民服务。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期间户籍窗口六项便民服务措施”以及对符合申办条件的亟需申请门楼号牌的,实行电话预约,公安机关24小时内完成审结。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23-85883100)
七、延长或缩短部分户籍业务办理时限。疫情期间户口迁移证件到期,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仍可凭证件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延长《居住证》签注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便于单位人员申办居住及签注;为在产复产单位人员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便捷措施,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场办结。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23-85883100)
八、提供出入境证照办理应急服务。对单位涉及中外人员确因紧急事由需办理出入境证件、外国人签证等证件的,实行24小时预约电话,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服务。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023-48602654)
九、严厉打击影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加大疫情期间在产复产单位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力度,强化周边巡逻防控,健全完善涉企110警情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从快打击扰乱在产复产单位生产经营秩序、侵害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非法猎捕、收售、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非法处置与疫情相关的废弃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以及疫情防护用品的非法经营、诈骗等犯罪活动,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联系人:蒋华刚 联系电话:023-85883010)
十、提供延伸拓展服务。继续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30条”“新10条”工作措施,结合“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以在产复产单位、返工人员为重点,警种、社区民警点对点上门走访,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和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周边秩序维护工作,宣传法规、政策,了解掌握所需所盼,及时回应解决存在的问题,倾心服务,为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排忧解难。
(联系人:何欢 联系电话:023-8588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