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疫情期间有关业务经办的公告
2020年02月03日 19:45:53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金玉华 作者: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保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传染风险,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经办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二、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主动跟踪、及时获取工伤认定、坚定信息,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三、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四、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办事群众可登录“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或移动端APP,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掌上12333”APP等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查询、网上办理。办事群众可以利用电话、网络等在线预约,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邮寄等方式办理业务。大力利用网络(重庆市就业网http://rlsbj.cq.gov.cn/cqjy/)、媒体平台(綦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将线下招聘会活动转移到网络上,开展网络招聘会。
五、暂停开展人力社保集中性活动全市暂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人员认证、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等技能人才评价和春风行动系列招聘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原定于2020年2月29日开展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茶艺师、评茶员、育婴员市级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暂停,鉴定时间另行通知。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劳动派遣公司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上班;技工院校不得早于2月17日24时开学。以上工作如有新规定和要求,按新规定和要求执行并再行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