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0年01月16日 16:56:08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胡大兵 作者:成蓉
重庆綦江网消息(记者 成蓉 谢天骄)1月16日,我区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在九龙广场举行。
“火炮的排列密集情况以及防伪标识等可以用来辨别真伪。”活动现场,通过展板展示、视频播报、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重点宣传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同时,工作人员还通过现场讲解合格产品与伪劣产品的区别,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提高了群众辨别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能力。
根据规定,綦江区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提醒,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朋友也要遵守相关的燃放规定,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一直以来,我区以实际行动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去年以来,区公安局抽调专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00余件,行政拘留11人,罚款1人,始终保持对非法烟花爆竹打击的高压态势。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同时,还将强化烟花爆竹管控力度,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确保全区社会安全稳定。” 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专项管理大队大队长杜含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