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总河长令(第1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洁河”专项行动的决定
2019年05月10日 16:47:33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孙振营 作者:陈正策
各级河长,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支流生态屏障,根据全区河长制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洁河”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辖区河库开展日常清漂保洁和污泥清淤工作。
一、全面排查,建立台账
全区各级河长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深入排查境内工业企业、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乡污水管网、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企业、洗车修理厂、建筑工地、船舶、家庭小作坊和“小散乱”企业等领域、场所的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以及河库水域两岸的污泥垃圾问题,摸清污染源头,建立问题台账,列入巡河重点,进行重点关注、重点研究和重点整治。
二、逐件整改,巩固提升
全区各级河长和有关单位要将发现的问题纳入“一河一策”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晰责任时限,进行闭环管理。各街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快补齐街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短板,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作,到2020年,城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处理排放的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全区各级河长和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职责,严格监测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污水偷排、直排和乱排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共治共管作用,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运用有奖举报、网络平台等,激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问题整改情况。加大跨部门、跨街镇统筹协调力度,利用跨境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协调推进跨区县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
全区各级河长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洁河”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着力解决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追责问责,确保“洁河”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支撑。
此令。
重庆市綦江区总河长:袁勤华 姜天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