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 国内国际新闻 > 正文
本月开始 重庆公共场所逐步禁烟

发布时间: 2010-03-08 09:24:39 来源: 华龙网

   这些数据可能吓你一跳 

  3000万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吸二手烟者1500万 全市的烟民1000万 

  华龙网讯 我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行动进入倒计时。记者昨日从市健康教育所获悉,本月起,我市将在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教育和行政机构率先创建100%无烟环境。 

  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顾亮介绍,去年10月,中国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启动大会,在位于北京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部举行。重庆、天津、沈阳、哈尔滨、南昌、兰州、深圳7个城市成为全国首批国际“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执行城市,为国内其他地区提供经验。  

  本月开始,我市将重点落实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的政策法规,确保卫生、教育、行政机构以及公共交通系统率先成为无烟环境。而后,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烟。 

  据介绍,目前,我市3000万人口中,烟民已经超过1000万人,更让人吃惊的是,被动吸二手烟的人数在我市超过1500万。也就是说,我市超过80%的市民长期生活在“烟熏火燎”中,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 

  目前,我市正在草拟禁烟的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执行细节也将公布。 

  记者 范永松 王德利 

  市民们对禁烟的可操作性提出七大疑问 

  面对随处可见的烟民,市民们对禁烟工作充满期待,也对禁烟的可操作性提出七大疑问 

  1 哪些场所是公共场所 

  答:有公众聚集的地方就是公共场所。 

  依据2003年颁布实施的《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托儿所、幼儿园、少年宫;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公共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各单位的会议室、室内体育场(馆)的观众区和比赛区;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商场(店)、书店、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档案馆的阅览室、展示厅(室);邮政、电信和金融、证券机构的对外营业场所;飞机、火车、轮船及乘客等候室、售票厅等,都属于公共场所,除指定的吸烟区外,都禁止吸烟。 

  2 哪些地方需设吸烟区 

  答:根据国内其他城市禁烟经验,我市可能在几类公共场所划定吸烟区或吸烟室。 

  经营性洗浴中心(浴室)、足浴、按摩保健、美容美发场所的服务区域;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服务区域;商店(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的营业区域;录像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区域;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除观众区、比赛区和运动区外的其他区域;公共交通的等候区域或售票区域;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室;单位的办事大厅、营业厅、礼堂、食堂等场所。 

  同时,经营性住宿场所应当设置无烟楼层或无烟客房。拥有50个以上餐位的经营性餐饮场所和对社会开放的棋牌房,应当设置无烟包厢。 

  3 如何认定属违规吸烟 

  答:在禁烟场所或者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吸烟或者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烟或者烟斗,否则即视为吸烟行为。 

  在这方面,可能让市民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保留证据。 

  4 违规吸烟该如何处罚 

  答:重罚单位,轻罚人。 

  市民有权要求违规吸烟者停止吸烟,要求禁烟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劝阻吸烟者,有权向卫生部门举报违规吸烟者。 

  禁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要建立禁吸的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要阻止违规吸烟者吸烟,或者劝其离开,对不听劝阻者要报告卫生部门。 

  在禁烟区吸烟且拒不改正者,处50元以下罚款;未在禁烟区设置明显禁烟标志的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   2   3   下一页  

  编辑: 吴双  责任编辑: 周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