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评比达标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06〕46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3号),自2006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了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简称党群等系统)及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简称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工作。经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市行政等系统共撤销项目3367项,保留94项,撤销率为97.28%;党群等系统共撤销项目2208项,保留49项,撤销率为97.83%。
现将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的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附件:1.重庆市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49项)
2.重庆市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94项)
重庆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举报电话:63897391
编辑: 吴双
责任编辑: 周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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