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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历史的记忆”歌咏会、“历史的变迁”图片展等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05日 15:39:58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胡大兵 作者:

各街道党工委、各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在綦市属机构党组(党委):

根据中央、市委统一部署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14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历史的记忆”綦江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歌咏会(以下简称“歌咏会”)、“历史的变迁”——綦江区解放70年大型图片展(以下简称“图片展”)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歌咏会、图片展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区委、区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和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区总工会、区档案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旅游委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委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歌咏会

1.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征集歌曲的保管、遴选;改编部分参演节目词曲和创编主题歌曲;编制歌曲入选歌咏会节目和歌曲集的评比方案,提出初评意见;编制歌咏会实施方案;培训参演队伍,提高演出质量;完成舞美布置;编制演出流程并负责实施,负责合练合排;完成主持词撰写和实施颁奖仪式;完成配套活动,组稿编印《历史的记忆——綦江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原创歌曲优秀作品集》;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街镇、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主要负责落实歌曲征集和歌咏会实施方案(待发)要求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牵头协调,广泛动员和搜集1949年至2019年反映地区特色、行业特点的地方原创歌曲,并按照具体要求整理报送;保障搜集和整理人员的工作条件、时间和经费;负责组委会指定参演节目的排练,保障参演人员的时间、服装道具和所需经费,高质量完成节目表演;保障节目排练和参演期间的人员安全;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图片展

1.区文化旅游委:编制图片征集、图片展(含巡展)和画册印发的实施方案;负责征集图片的分类管理;编制图片入展、入册评选方案,组织开展评选,提出初评意见;完成展览(含巡展)图片的处理制作;负责布置展览厅和开展仪式,撰写开展仪式主持词,编制开展仪式(含颁奖仪式)流程并负责实施;组织和培训人员对图片展进行解说;负责对接街镇、部门,指导开展巡回展览;组稿编印《历史的变迁——綦江解放70年大型图片展画册》;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街镇、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主要负责落实图片征集、图片展(含巡展)实施方案(待发)要求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牵头协调,广泛动员和搜集1949年至2019年反映地区特色、行业特点的图片特别是新旧对比图片,并按照具体要求整理报送;保障搜集和整理人员的工作条件、时间和经费,保证图片搜集和整理的质量;组织人员参加开展仪式,做好在当地巡展的具体事务;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7月20日前:编制印发歌曲、图片的征集启事,完成大部分歌曲、图片的征集,编制印发有关实施方案;确定歌咏会参演节目和参演单位。

(二)8月30日前:完成歌曲和图片的征集,评选出歌曲集入选曲目、图片展入选参展(巡展)作品,基本完成节目的排练、参展图片的加工制作,完成歌曲集、图片画册的组稿,并对以上成效进行验收。

(三)9月15日前:印发歌曲优秀作品集、图片画册,完成歌咏会、图片展涉及的有关主持词、流程等文字材料,基本完成节目合练合排、图片展览和开展仪式的现场布置准备、完成图片展解说人员的组织和培训,完成图片巡展展板制作,适时对以上成效进行验收。

四、工作保障

(一)各街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主动履责、加强领导,按照区委工作安排,把握工作节奏,体现綦江特色、地域特色、行业特色,认真做好歌咏会、图片展的系列筹备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该项工作将列入对街镇、部门的年度考核。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实施意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做到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歌咏会、图片展各项工作的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有序、欢乐祥和。

附件:1.綦江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历史的记忆”地方原创歌曲征集启事

2. “历史的记忆”綦江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原创歌曲作品征集汇总表

3. “历史的记忆”綦江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原创歌曲作品征集申报表

4.“历史的记忆”地方原创歌曲作品征集授权书

5.綦江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历史的变迁”地方原创照片征集启事

6.“历史的变迁”——綦江区解放70年大型图片画册作品登记表

7.“历史的变迁”地方原创照片征集授权书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会

2019年7月3日

附件1

綦江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历史的记忆”地方原创歌曲征集启事

一、征集主题

1949年11月以来,全区范围内街镇、部门或个人创作的,以反映綦江各个历史时期丰富历史文化和优美自然风光为主要内容的原创歌曲(含厂歌、校歌、镇歌等行业歌曲以及改编民歌)。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所有关注綦江的个人、机构和团体。

四、征集要求

(一)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仅限歌曲征集,应征歌曲需提交完整的歌词、曲谱(简谱)一份,并注明词、曲作者及联系方式。

(二)应征歌曲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或获奖,或发表,或搬上舞台,或在一定范围传唱。如属发表、获奖、公演的作品,投稿时应标注相关信息。

(三)应征歌曲形式、体裁、风格不限,独唱、合唱、重唱均可。

(四)应征歌曲打印件、手抄件、电子邮件均可。

五、征集方式

(一)报送作品时必须填写和提交《汇总表》《原创歌曲征集登记表》《授权书》。

(二)电子邮件请以附件形式发至1423812195@qq.com 。来稿注明“綦江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歌曲征集”。

(三)联系人:重庆市綦江区文化馆,杨勋亚;联系电话:18084064414;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52号,重庆市綦江区文化馆,邮编:401420。

六、作品评选及成果运用

(一)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指导区文化馆组织专家评委对所征集歌曲进行评选,择优编印《历史的记忆——綦江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原创歌曲优秀作品集》。

(二)凡有歌曲入选作品集的词曲作者,均由区委、区政府发放入选证书,并获赠该作品集一本。

(三)主办方将从作品集中遴选部分优秀歌曲参加由区委、区政府主办的“歌咏会”,邀请部分作者参加活动。

(四)歌曲征集、展演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参与情况评选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奖。

七、特别说明

(一)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退稿。

(二)投稿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凡因抄袭、仿冒等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投稿者自负。

(三)本次征集歌曲一经采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权、表演权、发表权、媒体传播权,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未入选的作品可自征集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四)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

(五)本征集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办公室所有。

附件2

“历史的记忆”綦江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原创歌曲作品征集汇总表

报送单位:(签章)

序号

歌曲名称

词、曲作者

及联系方式

创作时间

备注







































































报送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历史的记忆”綦江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地方原创歌曲作品征集申报表

作品名称


创作时间


词作者

信息

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曲作者

信息

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作品简介(含获奖、发表、公演、传唱范围)


备注

本次征集活动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权、表演权、发表权、媒体传播权,凡参与作品征集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权益约定。如有著作权、版权等方面的纠纷,由报送的词曲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4

附件5

綦江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历史的变迁”地方原创照片征集启事

一、征集范围

1949年11月至今,体现或反映綦江风土人情、人文风貌、怀旧地标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城乡变化等具有地区特色、行业特点的老照片。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拍摄、收藏有反映綦江区域面貌、发展变化老照片的各级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摄影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一)照片拍摄地在綦江境内,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如有条件可以提供与老照片在同一地点、同一角度拍摄的近期照片,在新老对比中展现綦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变化。

(二)照片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扫描翻拍均可,黑白、彩色均可。扫描翻拍作品须为高清JPG格式。

(三)照片须附文字说明,注明每张照片的拍摄者(没有拍摄者的请注明收集人或单位)、标题、拍摄时间(年份)、地点、照片记载的事件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字数在200字以内。

五、投稿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任选其中一个),邮件标题注明“历史的变迁地方原创图片征集”字样。

(二)直接提供原始照片或通过U盘、移动硬盘等拷贝送至綦江农民版画院(美术馆),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一号。

(三)单位或个人报送作品均需填报“历史的变迁——綦江解放70年大型图片画册作品登记表”和《授权书》。

(四)联系人:

黎  霞,电话:48678133,邮箱:969458173@qq.com;

代文思,电话:48678135,邮箱:544861649@qq.com。

六、作品评选及成果运用

(一)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指导区美术馆组织专家评委对所征集照片进行评选,择优编印《历史的变迁——綦江解放70年大型图片展画册》。

(二)凡有照片入选画册的拍摄者,均由区委、区政府发放入选证书,并获赠该画册一本。

(三)主办方将组织实施“图片展”和街镇巡展,邀请部分作者参加活动。

(四)图片征集、展览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参与情况评选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奖。

七、特别说明

(一)如有不清晰的老照片一旦入选,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翻拍及后期处理后退还原件给作者。

(二)主办单位对本次参展的图片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电视、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

(三)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图片,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四)凡选送参加本次图片展览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图片征集的各项规定。

(五)本征集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办公室所有。

附件6

“历史的变迁”——綦江区解放70年大型图片画册作品登记表

序号

照片名称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文字介绍

拍摄者

联系方式

备注

































































附件7

“历史的变迁”地方原创照片征集

授权书

兹有摄影作品《            》,由本人独立完成,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同意授权给綦江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使用于公益性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电视、网络、媒体宣传等。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印发


大美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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