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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 彻底整改 坚决打赢打好“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战
2019年02月01日 09:07:33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马小玲 作者:

核心提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事关耕地保护红线,事关粮食安全底线,事关农民权益乃至乡村振兴大局,是守红线、守底线的重大行动。中央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市委常委会上,市委书记陈敏尔要求要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部署,持续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中央有部署、市委有要求,綦江就要有实际行动。自“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排查清理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2018年9月7日,全国、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市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排查摸底和自查自改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我区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组,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区专项行动推进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区委区政府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区委书记袁勤华、区长姜天波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干部务必从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据介绍,按照“逢棚必进、逢农业项目必查”工作要求,我区组织各级干部,严格按照清理整治范围,突出农业园区、各类大棚、设施农业重点,对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确保排查清理见底。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清理2598个项目(包括1696个农业项目和国土部门提供的相关图斑项目),正在抓紧对疑似项目进行核查比对,确保不漏报、错报。

问题查找出后,关键在整改抓落实。

“按照‘边查边改、集中整改、确保效果’的原则,我们在前阶段清理中就对有关项目进行了整改,比如对一农业大棚内非农设施及时进行了拆除。”区专项行动推进组办公室负责人说,我区对清理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处理,将所有清查问题纳入整治整改范围,制定印发了整治整改方案,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限时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已拆除复耕彻底整治违法违规项目3个,正在依法依规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项目10个,其它“大棚房”问题项目正在制定“一案一策”整治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分类推进整改。

保持高压态势

持续推进“大棚房”问题整治

“为加大整治整改督办力度,从1月23日起,我们对各街镇整治情况实行每日通报。”区专项行动推进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经过前一阶段的排查,对全区“大棚房”问题项目已经建立了相关台账,1月份开始,重点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分类整改,并采用通报、排位、签发通知单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3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在具体工作中,凡需整治整改的“大棚房”问题项目,均实行一个问题项目组织一个专班,由各街镇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时打表推进整改,确保按时完成。

整改完成后,验收组将严格按照《重庆市“大棚房”问题整治验收标准》组织验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防止出现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全部整治、及时销号。

“总体来说,对于违法违规项目,我们既要敢于动真碰硬,防止走过场、钻空子,也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区专项行动推进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我区也将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切实让监管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形成震慑效应。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大棚房”问题有关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大棚房”问题?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农地非农化。

二、“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范围是什么?

“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三类问题:

第一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借建农业设施之名违法违规搞非农业建设,特别是“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设施、经营性住宅等,或以设施农业为名按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经营的。

第二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主要包括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破坏耕作层的非农设施。

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娱乐设施等。

三、哪些问题必须坚决彻底整治?

“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的重点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借建农业设施之名违法违规建设的非农设施。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坚决彻底整治。

1.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各类非农设施,必须全部拆除并复耕。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住宅、别墅、商业性地产、餐饮、度假酒店、养老设施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全部拆除并复耕。

3.工商资本和个人打着设施农业的旗号,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在大棚内建房,严重超标准建农业大棚看护房,用于居住、出租、出售,或搞餐饮等经营性开发的,必须全部拆除并复耕。

4.农民或合作社建设的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并将其变成住宅,或从事与设施农业无关的经营性活动的,必须全部拆除并复耕。

四、哪些情况可以区分情况分类整改?

对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通过整改,并经区人民政府认定后予以保留。

1.符合《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799号)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11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9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重庆市规划局 重庆市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6号)等关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旅游发展政策要求;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或经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平衡的旅游、农业、避暑休闲等各类专业专项规划;

3.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

记者 陈正策

大美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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