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批綦江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基地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公示
2018年05月14日 17:23:37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周铉 责任编辑:夏昌铭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关于申报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基地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通知》(綦文委发〔2018〕22号)要求,截至4月30日止,各街镇完成宣传申报工作。5月11日区文化委、区教委、区商务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拟命名8个教育传承示范基地、1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2018年5月14日-2018年6月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异议书需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及在公示期外提出的不予受理。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重庆市綦江区文化馆 邮编:401420 地址:綦江区九龙大道52号,綦江区文化馆收。 电话:48655887;电子邮箱:1652130225@qq.com 附: 拟命名传承教育基地和生产性保护基地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拟命名传承教育基地和生产性保护基地 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传承基地名称 1 中峰小学 小件木雕传承教育示范基地 2 北渡学校 珠算(珠心算)传承教育示范基地 3 綦江中学 綦江民歌传承教育示范基地 4 城南中学 綦江传统刻字艺术传承教育示范基地 5 文龙小学 根雕技艺传承教育示范基地 6 陵园小学 少儿版画传承教育示范基地 7 民族小学 苗族舞蹈、巴古陶艺传承教育示范基地 8 石壕中学 蜡染技艺传承教育示范基地 9 綦江区旭艺工艺品经营部 漆画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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