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 “綦年之恋暨会员新作”摄影大赛图片征稿启事
2018年01月30日 17:59:27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陶玲 责任编辑:马小玲
为展示綦江经济社会发展最新成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让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2018年“三节”活动总体安排,特举办“綦年之恋暨会员新作”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綦江区艺术摄影家学会 綦江区文化馆 綦江区图书馆 綦江区美术馆 二、大赛主题: 1.展现綦江年味的民风民俗,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綦江区艺术摄影家学会会员2017年摄影新作。 三、参赛范围: 1.“綦年之恋”面向綦江区所有摄影爱好者征集; 2.“会员新作”仅面向綦江区艺术摄影家学会会员征集。 四、奖项设置 “綦年之恋”(分手机组和数码相机组) 1.手机组 一等奖1名,每个奖金500元; 二等奖3名,每个奖金300元; 三等奖6名,每个奖金100元; 优秀奖20名,每个奖金50元。 2.数码相机组 一等奖1名,每个奖金800元; 二等奖3名,每个奖金500元; 三等奖6名,每个奖金200元; 优秀奖20名,每个奖金100元。 五、作品参赛要求及投稿方式 1.参赛作品手机、数码相机均可,彩色、黑白不限(组照每组限4-6幅)。 2. 参赛作品为JPG文件格式,并须将JPG格式文件设置为精细品质(不得小于2MB,长边不得小于1920像数,不合此要求视为废片不能参与评奖),参赛作品可作适当亮度、色度调整,谢绝PS后期创意处理。 3.参赛数码作品以JPG格式命名(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联系电话),图片上传打包时标明系手机拍摄或数码相机拍摄,不标明数码相机或手机拍摄均视为废片,不得参与评奖。 4.参赛者要确保其作品必须为本人完全独立原创,拥有完整的著作权、版权,无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问题。一旦产生有关法律纠纷,参赛者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获奖作品经核实有涉篡改、伪造、冒用他人作品等违规行为,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和证书。 6.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7.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电子文件,取消其获奖资格。 六、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20日截止。所有参赛作品以电子文件发送到重庆市綦江区艺术摄影家学会办公室,联系人:陈涛13368164417,邮箱:286519360@qq.com。 七、评选、展览 本次大赛由主办单位邀请资深相关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公平、公正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于展出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27日至3月1日在营盘山广场展出。 八、权属声明 1.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印制画册、展览、网站和参加其他赛事等,不再另付稿酬,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2.参赛作品作者必须对作品拥有著作权,凡参赛作品因著作权、肖像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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